马鞍山,“容”出一片新天地!
6月26日,马鞍山正式出台《马鞍山市经营性用地商业、办公、住宅类建筑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优化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方法,提升城市建筑的居住体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规定》的出台有何深意?究竟有哪些亮点?又将怎样影响群众的生活,进一步提升人居品质?
▲马鞍山城市航拍 资料图
2023年3月1日,由住建部批准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正式实施,成为国家标准。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计算开始施行新标准。
今年以来,周边地市均在陆续研究出台规划管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其中涉及容积率管控相关要求具有较好惠民利企效应,对于马鞍山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同时,新政将进一步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居民需求,并有利于企业推出更多改善型住宅产品,促进房地产业更好发展。
通过优化计容规则,能够推动城市公管公服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按要求配置完善、高品质建设,拓展公共开敞空间、多样化游憩活动空间,扩大便民利民设施供给。
满足以下要求的住宅建筑阳台无论封闭与否均按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否则,按照阳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每户(不含立体生态住宅)阳台最大进深不大于2.4米,宽度不大于阳台所连接居室开间宽度(不超过2个居室,面宽6米及以上居室算2个居室),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大于该户建筑面积(不含公摊)的20%。
鼓励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作为公共休闲、健身、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不得作为停车或车行交通空间使用。底层架空层计入建筑层数,架空部分建筑面积可以不计入容积率。
其中:住宅建筑底层架空层层高不小于3.6米,除必要的垂直交通空间、入口大堂及设备设施用房外,整层架空面积不小于70%的,可整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马鞍山城区 资料图
具备边界开放与便捷的公共可达条件,面向公众或者不特定业主全天候免费开放的开敞架空连廊及新建住宅小区内供居民使用的单层有顶盖(顶盖宽度不超过3.9米)且两侧均无围护结构的风雨连廊、景观休息设施,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提供安全保障、停车等配套功能的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不再计入容积率;
按标准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不再计入容积率;
提升建筑品质、空间环境的建构筑物,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在符合规划建筑密度、绿地率、高度控制的前提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地上立体停车楼,在符合梁底净层高不超过2.4米、无实体围护结构的条件下,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地上立体停车楼的基底面积应计入建筑密度。
停放旅游巴士等大型车辆的地上立体停车楼,其层高可适当放宽。
▲ 马鞍山城区 唐焱摄
编 辑 / 史芳俊 校 对 / 戴国文